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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技师研修培训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7-22 10:34   访问量: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的工作意见》(苏委办发〔2020〕2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府办〔2019〕226号)和《关于推进“金蓝领”培育工程的实施细则》(苏人保职〔2020〕16号)文件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提升我市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攻关、技能创新水平,形成技师队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重点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支持企业依托我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院校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研修能力提升培训。到2021年底,实现技师研修培训模式区域全覆盖,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全市开展技师研修培训1000人次以上。

二、培训对象

与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发展的产业相关的职业(工种)的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已取得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一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一级证书)。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须满足在该企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三、培训形式

以企业为主体,依托院校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培训以集中培训与岗位研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实施。

集中培训,主要是采取专题讲座、项目研讨、企业考察等形式,邀请知名专家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讲解前沿理论,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组织课题攻关研讨,赴知名企业进行现场技术观摩交流等,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天。

岗位研修,主要是参训技师根据本职业(工种)确定的研修课题,在各自岗位自主研修,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开展实践性课题研究,提出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课题研修报告,岗位研修的时间不少于20天。

四、培训周期

为保证培训质量,原则上每个班次人数不超过30人。培训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4-5天)。以专题讲座方式讲授相关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布置研修课题,明确研修目的、内容和方法,熟悉课题实训、考核场地和设备。

第二阶段:岗位研修(20天)。参训技师根据本职业(工种)所定课题在各自工作岗位自主研修。承训院校安排指导老师,通过线上平台学习交流,辅导参训人员自学。

第三阶段:集中培训(4-5天)。分小组进行课题实操和研讨,由指导老师对培训学员课题研修情况进行检查和辅导;组织赴企业进行技术观摩交流;组织对参训技师进行课题评审和考核。培训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企业颁发技师研修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的样式、编码规则等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54号)执行)。必要时,各市(区)人社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对考核评价质量进行检查。

五、培训师资

培训由企业依托我市高级技工院校、技师学院、职业院校的强势优势专业实施培训。主讲教师应为该领域专家,且具备高级职称,实习指导教师为具备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市级以上荣誉的资深骨干教师。

六、组织实施

凡在本市范围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信用状态良好,已建立相应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和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的均可自主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已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开展培训前,应与本市相关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并向企业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各市(区)技师研修培训经办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技师研修培训申请表》(附件2)、《技师研修培训方案》(附件3)、《技师研修培训申请承诺书》(附件4)、企校合作协议、师资安排、考评机制、企业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纳入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

大中型企业可单独组班,确有培训需求的小微型企业可由参保地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院校牵头组织联合成班。经核准通过并开展技师研修培训的企业将参训职工名单在企业内部公示后即可开班。

七、补贴申领

研修完成后,企业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研修报告、《技师研修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5)和《技师研修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6)等。经审核公示后,由人社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向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八、资金列支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补贴标准:技师为6000元/人,高级技师为8000元/人。技师研修培训每年只享受一次,纳入职业培训补贴次数,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

九、评奖评优

鼓励技师研修工作向更高、更深层次延伸,推动企业技师研修形成一批新的研究成果。市级人社部门每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技师研修报告进行评奖评优。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技师研修培训,充分调动企业、院校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申报,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高技能人才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市(区)人社部门要做好备案信息收集、汇总和资金审核拨付的台账管理等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培训过程的指导和监督,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类培训主体严格落实培训要求,必要时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检查。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对各类督查检查中发现或个人、单位举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等情况的企业和培训机构暂停培训项目、追缴已发放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培训申请、承诺制等申领程序,强化培训实名制登记管理,妥善保管培训管理等台账资料,实现培训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三)开展广泛宣传。各地要通过媒体大力宣传技师研修培训政策,努力营造氛围,确保技师研修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各市(区)技师研修培训经办部门联系方式

      2.技师研修培训申请表

      3.技师研修培训方案

      4.申请开展技师研修培训承诺书

      5.技师研修培训补贴申请表

      6.技师研修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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