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沪苏同城化发展,积极构筑沪苏同城化新格局,苏州市持续聚焦工伤领域“沪苏同城”,全面发力。
一是开好便民服务的“药方”。苏州市工伤职工经工伤认定及专家评估伤情具有康复的价值后即可前往上海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就医,结束康复治疗后,医药费无需工伤职工先行垫付,由上海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与苏州市社保中心直接对接结算,消除工伤职工担忧。
二是做好对标先进的“镜子”。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择优确定上海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名单,与上海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和辅助器具企业的合作。借此倒逼苏州市工伤康复机构及辅助器具企业对标上海,落实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
三是搭好合作共赢的“平台”。工伤领域沪苏同城,深入推动人社领域沪苏同城化发展,市人社局将聚焦工伤职工期待诉求,深化三方合作共建,建立工伤康复联席会议机制,在拓展就医领域、丰富服务手段、深化信息融通方面开展更多务实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