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持续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加大对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方式支持力度。《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12条政策措施。
一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包括促进个体经营发展、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二是打造更好创业环境。包括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审批管理服务水平、降低灵活就业场地成本。
三是提供更优服务举措。包括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加强新职业发布应用和统计监测、支持职业技能培训。
四是构建更全权益保障。包括保障合法权益、畅通参保渠道、强化困难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