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根治欠薪苏州在行动专栏 > 曝光台
2021年一季度江苏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例
案例一:江苏别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江苏别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114MA1W47XU4E;注册地: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江淼路88号腾飞大厦B座11楼;法定代表人:潘新。
2020年7月30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反映江苏别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该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江苏别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金某某等13名劳动者2020年1月至6月工资和2020年一季度绩效工资总计52.96万元。2020年10月20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了《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20年11月13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了《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书指令。
2020年12月12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6万元。目前该单位尚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届满后,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该单位拖欠工资行为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案例二:大连中广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大连中广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MA0XQET95K;经营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路38-7-1号1层;法定代表人:杨梅。
2020年12月3日,无锡市滨湖区人社局接到多名劳动者投诉,反映大连中广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单位拖欠张某等6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总计176.61万元。2020年12月8日,无锡市滨湖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仅支付了29.61万元,剩余款项逾期未履行,仍拖欠6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总计147万元。
2020年12月15日,无锡市滨湖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8万元。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1月12日,无锡市滨湖区人社局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2月,总承包单位上海久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清偿责任,被拖欠劳动者工资得到全额支付。
案例三:扬州壹府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扬州壹府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2MA1W4UT063;注册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588号(联谊花园)综合5号楼-421;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2021年2月3日,徐州市泉山区人社局接到倪某某等80名劳动者投诉,反映扬州壹府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扬州壹府家居建材有限公司共拖欠倪某某等216名劳动者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工资总计399.84万元。2021年2月20日,徐州市泉山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21年3月8日,徐州市泉山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仍在侦查过程中。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3月16日,徐州市泉山区人社局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案例四:常州安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常州安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060249318T;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卜弋友谊北路18号;法定代表人:陈海峰。
2020年9月14日起,陆续有劳动者到常州市钟楼区人社局投诉,反映常州安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不正常并拖欠劳动报酬。经查,常州安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拖欠41名劳动者工资等报酬总计40.63万元,且该单位经营不正常无力承担。常州市钟楼区人社局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均未能成功。2020年11月14日,常州市钟楼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20年12月3日,常州市钟楼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9万元。目前该单位尚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届满后,常州市钟楼区人社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2月9日,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常州市钟楼区人社局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案例五:常熟市华贝服装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常熟市华贝服装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1Q35L30B;地址:常熟市梅李镇海城村;法定代表人:王小胖。
2021年1月4日,苏州市常熟市人社局接到多名劳动者举报,反映常熟市华贝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常熟市华贝服装制造有限公司拖欠7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总计124万元。2021年1月4日当天,苏州市常熟市梅李镇综合执法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目前,部分劳动者依据法定代表人王小胖留有的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当地人民法院已对法定代表人王小胖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1月20日,苏州市常熟市人社局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案例六: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0年12月7日,淮安市金湖县人社局接到曹某等35名劳动者投诉,反映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等问题,当日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2020年12月8日,淮安市金湖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该单位仅报送了部分材料,法定代表人黄南婷也未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询问。2020年12月16日,依据职工推选代表人笔录,认定江苏昇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拖欠曹某等35名劳动者2020年4月至11月工资总计59.78万元。
2020年12月16日,淮安市金湖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20年12月22日,淮安市金湖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0年12月23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仍在侦查过程中。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淮安市金湖县人社局将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案例七:王新湖(非法用工主体)拖欠工资案
王新湖,身份证号码320125******1718;个人地址: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肖王家39-2号。
2021年2月8日,扬州市仪征市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王新湖(非法用工主体)挂靠的江苏业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仪征工厂项目时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经查,该工程拖欠周某某等118名劳动者2020年1月至12月工资总计148.11万元,期间总承包单位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曾以劳务费名义向江苏业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拨付139.05万元,江苏业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将款项给了王新湖。2021年2月8日,扬州市仪征市人社局依法向江苏业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逾期未履行。扬州市仪征市人社局随即要求总承包单位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春节前后,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履行清偿责任,被拖欠劳动者工资得到全额支付。
2020年3月3日,扬州市仪征市人社局依法向江苏业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万元。因劳动者工资已得到清偿,直接责任人王新湖(非法用工主体)在未实际履行支付责任的情况下,无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0年3月10日,扬州市仪征市人社局将王新湖(非法用工主体)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案例八:镇江市金顺混凝土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镇江市金顺混凝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666823150U;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蒋乔街道乔家门社区小花山188号;法定代表人:陈伟。
2020年10月27日,镇江市人社局接到举报,反映镇江市金顺混凝土有限公司拖欠全体职工2020年3月以来工资。11月5日,镇江市人社局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经查,该单位共拖欠丁某等109名劳动者2020年3月至9月工资总计182.2万元。镇江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仅部分履行,仍拖欠丁某等109名劳动者2020年3月至9月工资总计169.88万元。
2020年12月15日,镇江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84.94万元,该单位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12月31日,镇江市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8万元。目前该单位尚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诉讼期届满后,镇江市人社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镇江市人社局将该单位拖欠工资行为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案例九:泰州市裕华制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泰州市裕华制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1291722266302N;地址:泰州市寺巷镇人民路143号;法定代表人:滕振亚。
2020年8月31日,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社局通过日常巡查发现泰州市裕华制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支付全体职工2020年2月至8月工资的违法行为,于9月3日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经查,泰州市裕华制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未支付全体劳动者2020年3月至9月工资。2020年11月20日,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该单位仅支付了3月工资,仍拖欠全体劳动者2020年4月至9月工资总计111.55万元。
2020年12月23日,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55.78万元,罚款1万元,该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1月13日,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件仍在侦查过程中。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社局将该单位拖欠工资行为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